公告信息: | |||
采购项目名称 | 广西都安县刁江板岭乡永仁村*磨河段整治工程 | ||
品目 | 工程/构筑物施工/水利工程施工/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| ||
采购单位 | ************** | ||
行政区域 | 都安瑶族自治县 | 公告时间 | ****年**月**日 **:** |
首次公告日期 | ****年**月**日 | 更正日期 | ****年**月**日 |
更正事项 | 采购文件 | ||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 | |||
项目联系人 | ** | ||
项目联系电话 | ****-******* | ||
采购单位 | ************** | ||
采购单位地址 | 都安瑶族自治县沿江路**号 | ||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| ** ****-******* | ||
代理机构名称 | ************ | ||
代理机构地址 |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2-****号 | ||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| *** ****-******* |
*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*****************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广西**************广西都安县刁江板岭乡永仁村*磨河段整治工程
首次公告日期:****年**月**日
*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各潜在投标人:
1. 经研究,对广西都安县刁江板岭乡永仁村*磨河段整治工程招标文件,作如下修改:
①原招标文件第*章 评标办法(综合评估法) 2.2.4(3) C.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(分值***分,权重值0.**) 总报价,原为:(3)评分标准: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 ** 分,采用内插法计算,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%的扣 1.5 分,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%的扣 1 分,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;
现更正为:(3)评分标准: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为最高分** 分,采用内插法计算,投标人报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 1%的扣 0.2 分,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%的扣 0.1 分,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;
注: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,作相应更正,其他所载内容不变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通知造成的损失,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更正日期:****年**月**日
*、其他补充事宜
/
*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**************
地址:都安瑶族自治县沿江路**号
联系方式:** ****-*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************
地 址: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2-****号
联系方式:*** ****-*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**
电 话: ****-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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